甚麼是海外債券?
- 債券為海外的債券發行機構(外國政府、金融機構、公司或其他的機構組織),因資金需求而直接向投資者出具的憑證,並且於債券到期前,承諾於定期支付事先約定的票面利息 ;在債券到期時,支付債券上所列明之本金(票面價值)與票面利息之外國有價證券。
- 債券的四個組成要素:
1. 發行機構:償付本金(票面價值)與票面利息給債券投資人的機構。
2. 本金(票面價值):發行機構向投資人籌資並承諾於到期時,償付給投資人的金額。
3. 票面利息:發行機構承諾定期支付給投資人的利率。
4. 到期日:債券發行機構承諾支付債券上所列明之本金與最後一期票面利息的日期。
常見的債券類型
以債券付息方式分類,可分類成:
- 1. 固定利率債券(Fixed Rate Bond):最普遍的債券,在債券到期前,發行機構必須定期支付固定的票面利息給投資人;於債券到期時,支付本金與最後一期票面利息給投資人。
- 2. 浮動利率債券(Floating Rate Note):浮動利率債券和固定利率債券最大的不同在於,前者的票面利率並非固定而是浮動,其票面利率依特定指標利率,加減多少個基點(basis points, bp)來表示,通常每三個月或六個月定期調整。例如:以倫敦銀行間拆放利率(LIBOR)為指標利率,則浮動利率可為LIBOR+70bp或LIBOR-30bp。
- 3. 零息債券(Zero Coupon Bond):零息債券與上述債券最大的不同在於,零息債券完全不支付利息,並以低於票面價值折價發行,債券到期時,發行機構支付100%票面價值給投資人。由於零息債券為折價發行,因此其投資獲利即為票面價值與投資人折價買入的價差。
投資海外債券的優點
- 1. 明確且穩定的現金流量: 定期收取固定配息,到期時可收回100%票面價值,投資人可享有明確且穩定的現金流量。
- 2. 配息多樣: 海外債券配息期間多樣化,依不同資金需求,可選擇零息、月配、季配、半年配或年配息的債券,以滿足個人財務目標。
- 3. 分散風險: 海外債券發行之幣別種類多元,運用多幣別債券建構個人的投資組合,有效分散匯率風險。
- 4. 潛在資本利得: 海外債券價格隨市場利率變動,若投資人以97元買入債券,當債券價格上漲至100元時,投資人選擇提早贖回,即可獲取資本利得。
投資海外債券適合我嗎?
海外債券具定期固定配息,並且到期時100%償付票面價值的特性,最適合具以下特性的族群:
- 1. 具固定現金流量需求的投資人
- 2. 有長期外幣閒置資金的投資人
- 3. 對穩定報酬與確定感強烈的投資人
- 4. 具外幣需求且有明確財務目標的投資人
- 5. 想降低股票投資風險,建構安全性較高之投資組合的投資人
如何投資海外債券?
請立即聯絡您的理財專員或至玉山銀行各服務據點,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海外債券潛在風險
- 1. 信用風險(Credit Risk)﹕係指發行機構無法履行債券所提及之義務,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委託人對於債券發行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任何信評機構對發行機構及其母公司或集團企業的信用評等調降,可能會導致債券之市場價格下跌。債券持有期間如有保證配息收益或保證保本率,係由發行機構保證,而非由受託機構所保證。發行機構信用評等調降、倒閉或破產將可能無法全數償還委託人之投資本金及收益或發行機構可能因要先償還其他債務而無法償還本債務。
- 2. 流動性風險(Liquidity Risk):原則上,委託人應視本債券為持有到期之投資工具,債券之次級交易市場,可能不充分具備之市場流動性,對於委託人提前贖回指示單無法保證成交。在流動性缺乏或交易量不足的情況下,債券之實際交易價格可能會與本身之單位資產價值產生顯著的價差(Spread),將造成委託人若於債券到期前提前贖回,可能會發生損及信託原始投資金額的狀況,甚至在一旦市場完全喪失流動性後,委託人無法提前贖回本債券,必須持有本債券直到期滿。
- 3. 最低收益風險(Minimum Return risk):包含最大可能損失,亦即在最差狀況下,委託人將損失所有投資本金及利息。
- 4. 委託人兼受益人提前贖回的風險(Early Redemption Risk):債券發行機構未發生違約情事,於到期時,將返還100%原計價幣別本金。債券若在到期前經委託人申請提前贖回,發行機構並不保障100%面額,並須以贖回當時之實際成交價格贖回,可能導致領回金額低於原始投資金額(在最壞情形下,領回金額甚至可能為零),或者根本無法進行贖回。因此,當市場價格下跌,而委託人又選擇提前贖回時,委託人會產生損失。
- 5. 利率/價格風險(Interest Rate Risk)﹕債券自正式交割發行後,其存續期間之市場價格(mark to market value)將受計價幣別利率變動所影響;當該幣別利率調升時,債券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下降,並有可能低於票面價格而損及原始投資金額;當該幣別利率調降時,債券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上漲,並有可能高於票面價格而獲得額外收益。
- 6. 匯率風險(Exchange Rate Risk)﹕債券係為外幣計價之投資產品,若投資人於投資之初係以外幣資金承作本債券者,須留意外幣之孳息及原始投資金額返還時,轉換回原幣資產時將可能產生低於投資本金之匯兌風險。
- 7. 事件風險(Event Risk)﹕如遇發行機構發生重大事件,有可能導致發行機構及債券評等下降(rating downgrades)、違約或債券價格下跌。債券的條款可能因(但不限於)合併及出售、報價來源中斷、暫停買賣及稅務法律改變或其他重大事件而予以調整。
- 8. 國家風險(Country Risk):債券發行機構之註冊國如發生戰亂等不可抗力之事件將導致委託人損失。
- 9. 交割風險(Settlement Risk):債券發行機構之註冊國或所連結標的之交易所或款券交割清算機構所在地,如遇緊急特殊情形、市場變動因素或逢例假日而改變交割規定,將導致暫時無法交割或交割延誤。
- 10. 通貨膨脹風險(Inflation Risk):通貨膨脹將導致債券的實質收益下降。
- 11. 再投資風險(Reinvestment Risk):委託人於次級市場提前贖回債券或本債券因其他原因而提前到期,委託人將產生再投資風險。